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热电联产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1

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热电联产建设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511日,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热电联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废气部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江山市环保局、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审阅了监理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可行研究设计院编制的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地处上余镇大溪滩为了满足工业园区目前热用户的需求和将来工业园区的发展,在工业园区内兴工八路26号新建一座热电厂以代替原有小锅炉并确保供热的稳定、可靠。电厂规模为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和17.5MW背压式汽轮机发电机组,由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承建并运维

项目于20155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20156月通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审批文号环建[2015]14。建设规模如下:275t/h11备)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B7.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于20168月开工建设,2017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22000其中环保投资497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2.6%

故本次验收为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变动:

1. 环评及环评批复工业用水、冷却水、消防水取自江山港,由本厂对原水进行净化处理,新增2100m3/h一体化净水器设备,现项目工业用水冷却水消防水由江山市双氧水公司供应,未设置净水器设备,故不产生原水净化废水。

2. 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炉内石灰石脱硫+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的烟气处理工艺,预留炉后SCR脱硝位置;脱硫按一炉一塔设计,脱硫总效率达97.5%以上;烟尘出口浓度<20mg/m3,除尘效率>99.95%;设置脱硝系统,脱氮效率大于60%(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 mg/m3),并预留SCR位置。项目实际为满足《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动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浙经信电力2015371号)要求,锅炉烟气处理工艺为“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

3. 环评及环评批复新建灰库1座容积为500m3酸碱卧式储罐各1个,单个20m3,现实际为灰库2座,灰库容积为250m3(一备一用);酸、碱卧式储罐改为单个10m3。卧式油罐改为地埋式油罐

项目建设无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热电联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部分)》(浙环资验字(2018)第3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生活污水排口污水pH值范围CODcr、氨氮、石油类、SS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3/887-2013)标准限值。

生产废水总排口污水pHCODcr、氨氮、石油类、SS等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3/887-2013)标准限值。

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江山港。

厂区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外排环境总量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废气

监测期间, 1#2#锅炉废气处理后总排口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3-2010)对氨逃逸浓度小于2.5mg/m3的要求。1#锅炉配套脱硝、脱硫和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布袋除尘效率为99%、脱硫效率为98.9%SNCR脱硝+SCR脱硝效率为75%2#锅炉配套脱硝、脱硫和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布袋除尘效率为99.7%、脱硫效率为99.2%SNCR脱硝+SCR脱硝效率为74%

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三)总量

1)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根据监测结果及核算,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64740吨,化学需氧量为2.98/年,氨氮为0.32/年,满足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4.65/年,氨氮0.47/年。

2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据监测结果及核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74/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5.57/年,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22.94/年,氮氧化物45.87/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水、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80621-0721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

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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