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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西气东输二线上海支干线衢州压气站工程项目
阶段性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3月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上海支干线衢州压气站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衢州压气站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工程设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并提出后续整改要求,截止2018年6月28日,已完成全部后续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浮石村新田铺自然村,公司计划在原衢州分输站基础上进行扩建,不涉及管线工程,新增2台30兆瓦燃驱压缩机组。目前项目燃驱压缩机组只安装一台机组,还有一台机组未上。
该公司2012年9月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上海支干线衢州压气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2月取得了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上海支干线衢州压气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江环函[2012]93号),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实际总投资52071.51万元,环保投资91.02万元。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投入试生产。
目前项目燃驱压缩机组只安装一台机组,还有一台机组未上。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上海支干线衢州压气站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中pH值范围为6.06~6.22,氨氮、悬浮物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12.9mg/L、27mg/L,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限值要求,(其中,相同指标执行较严格的标准):pH6.0~9.0;氨氮≤20mg/L;悬浮物≤30mg/L。
2.废气
CGT25-D燃机排气筒出口2天所测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的折算后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5.0mg/m3;二氧化硫浓度限值≤0.40mg/m3;氮氧化物浓度限值≤0.12mg/m3。距离厂界西侧最近敏感点新田铺村居民户监测所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0.3mg/m3;二氧化硫≤0.5mg/m3;氮氧化物≤0.25mg/m3。
3.噪声
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标准要求。距离厂界西侧最近敏感点新田铺村居民户监测所得昼夜间测得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清管收球作业产生的清管废渣、分离器检修产生的分离器检修废渣、压缩机运行产生的压缩机析出液、过滤分离产生过滤分离残液、管道输送天然气产生的分输管析出液、分输调压产生的调压撬析出液、压缩机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清管废渣、分离器检修废渣暂存于高压排污罐中,由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压缩机析出液暂存于常压排污罐中,由浙江优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过滤分离残液、分输管析出液、调压撬析出液暂存于高压排污罐中,由浙江优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压缩机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经收集存于油品库中,由开化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根据附件 3 污水处理设施厂界的说明,污水处理设施每年产生污泥量较少(25公斤),在现有污泥沉淀池内可堆至近 10 年,之后进行外运堆肥或焚烧等规范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排气筒实际监测得排放速率及本项目燃气压缩机运行时间进行核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环境量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 0.366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 1.68t/a;满足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目标(与试验站一起计算):SO20.76t/a,NOx36.89t/a的要求。
三、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6月29日-7月29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