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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m2人造文化艺术石、50万m2复合保温材料、50万m2装饰线材、1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项目(阶段性)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5月4日,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m2人造文化艺术石、50万m2复合保温材料、50万m2装饰线材、1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项目(阶段性)举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6月8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位于衢州市衢江区高塘路21号,利用自有的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部分厂房,实施年产200万m2人造文化艺术石、50万m2装饰线材生产线项目。项目厂房占地面积为4000m2,该项目分为两个厂房,靠近东侧为人造文化艺术石生产线车间,靠近西侧为线材装饰工艺生产线车间。
2016年11月衢州宏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3月浙江米诺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吸收;2017年7月取得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衢江市监)登记内变字[2017]第2574号)。
企业于2016年6月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米诺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m2人造文化艺术石、50万m2复合保温材料、50万m2装饰线材、1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7月取得了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关于浙江米诺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m2人造文化艺术石、50万m2复合保温材料、50万m2装饰线材、1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的备案文件(衢江环建[2016]31号)。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基本建成并投入试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1.25%。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实际建成的人造文化艺术石和装饰线材2条生产线。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m2人造文化艺术石、50万m2复合保温材料、50万m2装饰线材、1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8)第30号)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设备清洗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衢州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上山溪,最后汇入衢江。
2天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的最大日均浓度/范围,pH为8.01-8.25、CODCr为59mg/L、氨氮为3.29mg/L、悬浮物为25mg/L。
由监测结果表明,厂区污水总排口的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氨氮参考《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人造文化艺术石投料搅拌粉尘、装饰线材工艺投料搅拌粉尘。
企业在人造文化艺术石投料处、装饰线材工艺投料处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于15m高空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4月10日,监控点与参照点最大差值为0.221mg/m3;:4月11日,监控点与参照点最大差值为0.191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制,即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0.5mg/m3。
监测结果表明:厂区2天所测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8.605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7.91×10-4kg/h。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表1中的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的标准限值,即≤20mg/m3。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南厂界外1米、西厂界外1米、东厂界外1米、北厂界外1米四个点位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故夜间未进行噪声监测。
(四)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污泥、废聚苯乙烯边角料、生活垃圾。
其中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污泥回收作为人造文化艺术石的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聚苯乙烯边角料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五)总量
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氨氮及粉尘。
本项目COD总量控制值为0.061t/a,氨氮0.006t/a;废气:粉尘排放量为1.749t/a。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18t/a,氨氮0.001t/a;粉尘排放量为0.002t/a。
三、结论
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m2人造文化艺术石、50万m2复合保温材料、50万m2装饰线材、1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项目位于衢州市衢江区高塘路21号。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内容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该工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8年7月4日-2018年8月4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宗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