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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8-07-09
常山县同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常山3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2月2日,常山县同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山3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常山县同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并提出后续完善要求,截止2018年7月9日,已完成全部后续完善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常山县同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山3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衢州市常山县球川镇馒头山村、红旗岗村,建设容量为30MWP,安装117647块255WP多晶组件,电池组件方阵的运行方式采用新型双轴跟踪方式,电场新建一座35kV开闭站,最终以6回35kW线路汇集后接至场内开关站35kW配电装置。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编制完成了《常山县同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山3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0月21日常山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常山县同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山3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常环建[2016]67号)。
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基本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0.25%。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常山县同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山3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8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地块内农田消纳,不外排。
注:排水口出水量较少,未能采到水样监测。
2、废气
本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不设食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企业合理布局,尽量将产噪大的设备安装在设备隔离带中间,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防震垫等降噪措施。经监测,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昼夜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1类区昼夜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敏感点馒头山(富家莲)、茹姑弄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保证》(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废为废电池板和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变压器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绝缘油。
(1)生活垃圾
项目共有员工7人,共计产生生活垃圾0.3t/a。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电池板
太阳能电池板使用寿命一般为25年,废电池板由厂家进行回收。项目太阳能电池板到目前为止使用年数较短,尚未产生废电池板。
(3)废变压器绝缘油
废变压器绝缘油在变压器在维修过程中产生,本项目到目前为止未进行变压器维修,所以尚未产生废变压器绝缘油。 废变压器绝缘油危废代码(900-220-08)。要求危险废物全部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废变压器通过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三、结论
常山县同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7月9日-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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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