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
友情链接:丰行互联
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8-07-23
江山雄丰家具有限公司
年产3万件板式家具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7月12日,江山雄丰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板式家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江山雄丰家具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后续要求,截止2018年7月23日,已完成全部后续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山雄丰家具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通过拍卖取得土地厂房实施建设,新增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新购带锯、平刨、修边机、砂磨机及贴面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3万件板式家具生产线。项目劳动定员26人,生产班制采用一班制,年工作天数约为320天。劳动人员为附近村民,项目不设宿舍,不设食堂。
项目实际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万件板式家具产能,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雄丰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万件板式家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检水字(2018)第051102号、浙环检气字(2018)第051102号、浙环检气字(2018)第070303号、浙环检噪字(2017)第05110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
经监测,公司生活污水排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
企业在粉尘产生点设置收尘器,粉尘由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主要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监测,木工车间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2个周期所测废气中颗粒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公司厂界各测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无组织排放甲醛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主要治理措施包括:①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②在厂区周围种植常绿乔木,设置绿化隔声带。③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因所有生产设备均位于密闭厂房内,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经监测,本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2类区昼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胶水桶及生活垃圾。
边角料(20t/a)、收集的粉尘(5t/a)外卖综合利用;废胶水桶(0.45t/a)收集后由供应商上海毕肯工贸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破损的废胶水桶(0.023t/a)暂存于企业等达到一定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3.2t/a),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
项目厕所废水经化粪池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故无总量替代。
三、结论
江山雄丰家具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7月23日-8月17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江山雄丰家具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