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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8-08-07
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短纤维生产线项目阶段性验收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7月24日,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短纤维生产线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后续要求,截止2018年8月7日,已完成全部后续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龙游县湖镇工业园区名龙路6号,前身为龙游利和化纤有限公司,始建于2005年5月,并委托衢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写完成了《龙游利和化纤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瓶片涤纶短纤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5年6月20获得龙游县环境保护局批复(龙环函[2005]49号)。2013年5月更名为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6月由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对龙游利和化纤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瓶片涤纶短纤维生产项目进行环保验收,并于2014年10月8日由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出具《龙游利和化纤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瓶片涤纶短纤维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龙环验[2014]25号)。
目前企业厂区占地面积约19991.2m2,总建筑面积9610m2,其中厂房及办公楼建筑面积5735m2,仓库3845m2,门卫30m2。2014年8月企业通过土地转让,获得企业厂区内东侧邻近土地9000m2。为满足市场需求,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投资4100万元,在新获土地及厂区现有空地上新建厂房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0179.5m2,扩建年产2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短纤维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11月通过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项目备案(龙经技备案[2014]117号),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短纤维的生产规模。
2015年1月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学完成了《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短纤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龙游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文号为龙环建[2015]71号。审批建设内容:新增年产2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洗涤短纤维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形成年产2.5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短纤维规模,由于产量增加,清洗过的原料PET切片及涤纶瓶片净料将供应不及,因此需新增清洗设备,清洗部分原料用于生产,达到清洗量约一年10000吨涤纶瓶片的清洗能力。根据实际调查,目前实际建设内容为年清洗10000吨涤纶瓶片项目,且清洗料为半清洗产品,年产2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洗涤短纤维生产线未实施,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监测,仅针对年清洗10000吨涤纶瓶片项目。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短纤维生产线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检水字(2017)第3185号、浙环检噪字(2017)第156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根据实际调查,目前实际建设内容为年清洗10000吨涤纶瓶片项目,仅针对年清洗10000吨涤纶瓶片项目。清洗10000吨原料所需用水量约为5760t/a,清洗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利用率约为75%,定期外排,则外排清洗废水约为1440t/a。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一起达到湖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送至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经监测,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湖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
企业现有燃煤锅炉停止使用,采用龙游县金怡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的热能进行供热,因此不再有燃煤废气产生。因此本次验收检测不对锅炉废气进行分析。
(三)噪声
经监测,公司厂界北监测点噪声测得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4类区昼夜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余各厂界,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夜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故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噪声影响较小,与环评结论相符合。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污泥、片碱包装袋及生活垃圾。
污泥(4.0t/a),生活垃圾(1.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片碱包装袋(0.1t/a)收集后委托浙江环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五)总量
废水:根据水平衡图,项目年外排废水量约为1644吨。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和原料清洗废水。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湖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送至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公司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10-5,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见表10-6。
表10-5 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污染物单位:t/a)
项目 | 现有项目排放量 | 本项目排放量 | 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总量 |
废水量 | 1271 | 1644 | 2915 |
CODCr | 0.088 | 0.0822 | 0.1702 |
氨氮 | 0.0004 | 0.001 | 0.0014 |
注:①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由水平衡表4-1可知;②现有项目排放量由环评报告书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表”中所得;③氨氮全部来自生活废水,故氨氮总量用生活废水量核算。 |
表10-6 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指标
| 环评批复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 |||
本项目 | 全厂 | 本项目 | 全厂 | 本项目 | 全厂 | |
CODcr | 0.473 | 0.561 | 0.0822 | 0.1702 | 是 | 是 |
氨氮 | 0.039 | 0.0394 | 0.001 | 0.0014 | 是 | 是 |
注:本项目只有生活废水和清洗废水,故环评批复总量按照生活废水和清洗废水核算。 |
三、结论
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8月7日-9月3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莹隆化纤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