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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8-08-14
衢州市衢江区竹园砖瓦厂
年产1200万块烧结页岩多孔砖技改
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8月8日,衢州市衢江区竹园砖瓦厂年产1200万块烧结页岩多孔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竹园砖瓦厂)、监测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8年8月13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竹园砖瓦厂于2010年11月对原有28门轮窑进行了改造,当时企业未履行环保手续。根据《关于印发衢江区砖瓦厂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江整治办[2015]8号)要求,企业于2016年1月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现状评价。2018年3月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出具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竹园砖瓦厂年产1200万块烧结页岩多孔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备案表。
本项目主要是对原有28门轮窑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淘汰原有设备,改用隧道窑。项目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试生产。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本次验收为年产1200万块烧结页岩多孔砖技改项目,为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市衢江区竹园砖瓦厂年产1200万块烧结页岩多孔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8)第67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隧道窑废气(含烘干废气)、破碎粉尘,以及无组织废气——原料和成品堆场扬尘和道路扬尘。
(1)隧道窑废气
企业对该隧道窑废气增设湿式双碱脱硫和除尘脱氟工艺,废气经过双碱喷淋脱硫和沉降除尘,再进行酸碱中和,经55m高烟囱排放。
(2)破碎粉尘
企业在页岩破碎工序和煤渣破碎工序加装布袋除尘器,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3)无组织排放
——道路扬尘:通过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对厂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除尘,减少粉尘的产生;
——原料堆场扬尘:原料堆棚为半封闭式堆棚,并在原料堆棚安装喷淋系统定期对原料堆进行喷淋除尘,减少扬尘的产生。
(二)废水
废水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厂区内雨水沟汇集到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除尘、搅拌用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灌溉农田,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 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固废主要为设备清扫产生的废料、炉窑燃煤煤渣、不合格砖、成品搬运产生的破砖、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废气处理干渣及职工生活垃圾。
设备清扫产生的废料、炉窑燃煤煤渣、不合格砖,成品搬运产生的破砖、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均重新利用烧制砖使用;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干渣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
(五)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的建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3.17吨/年、氮氧化物:4.11吨/年。根据检测结果及核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3.1416t/a、NOx:3.1416t/a。
三、结论
衢州市衢江区竹园砖瓦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8月14日-9月14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市衢江区竹园砖瓦厂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