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平方米玻璃锦砖生产线项目阶段性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14

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平方米玻璃锦砖生产线项目阶段性自行验收意见

2018515日,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玻璃锦砖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后续要求,截止2018910日,已完成全部后续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龙游县湖镇镇下库山背占地面积6360平方米,实施年产60万平方米玻璃锦砖生产线项目

企业于20113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玻璃锦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1215日取得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玻璃锦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表》(龙环建[2011]87号)。

项目201110月开工建设,201411月工程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7%

项目生产设备中主要影响产品产能的压片机环评中设计量20台,根据现场调查,实际压片机只上12台,其中10台运行,2台备用,环评中设计5套电棍道窑,根据实际调查,并不是所有产品都需上电锟道窑,根据客户需求,部分产品会进入电锟道窑进行喷涂上色,企业暂时只上一套电棍道窑,故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监测,只针对10台压片机及一套电棍道窑进行验收,目前年产30万平方米玻璃锦砖。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玻璃锦砖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检水字(2017)第3155号、浙环检气字(2017)第498、浙环检噪字(2017)第421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废水。水喷淋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

经监测,公司生活污水排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压片机、球磨机-振动筛下料口粉尘、电锟道窑喷涂废气、拼装粘胶废气压片机、球磨机-振动筛下料口粉尘经收集后进入一密闭车间,车间内设置水喷淋装置,粉尘经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锟道窑喷涂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实地调查,拼装粘胶在车间的西面,粘胶数量较少,产生的废气较少,主要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监测期间喷涂车间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2个周期所测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乙酸乙酯外排浓度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所得的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

(三)噪声

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生活固废。生产固废为振动筛碎玻璃、水喷淋水池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固废为生活垃圾。

振动筛碎玻璃,产生量约120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水喷淋水池污泥,产生量约5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产生量约2t/a,委托松阳县通达活性炭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

1、废水

项目厕所废水经化粪池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故无总量替代。

2、废气

喷涂车间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排放速率分别为0.134kg/h6.20×10-3kg/h,年工作时间为2400h,则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排放量分别为:0.322t/a0.015t/aVOCS(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排放量为0.337t/a

三、结论

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914-1017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龙游欧菲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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