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茶叶机械项目竣工(废水、废气部分)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09

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茶叶机械项目竣工(废水、废气部分)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728日,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茶叶机械项目竣工(废水、废气部分)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3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929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东港工业园区新月路2号,征用土地10.52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生产年产茶叶机架1000台(半成品)和热风炉100套(半成品)项目。

企业于200805月委托衢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能150套茶叶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11月,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环评文件予以批复(衢环建【2008106号)。

项目于200812开工建设,20092月基本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6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5.8%。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0套茶叶机械项目竣工(废水、废气部分)验收监测表》(浙环资验字(2017)第80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厂区污水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最大日均值浓度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制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标准要求。

(二)废气

厂界各测点所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

三、结论

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公示期:2018109-20181110

举报电话:18757007858(郑总)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www.zjhzkj.net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示网站

 

 

 

 

 

 

 

 

 

 

 

衢州市昌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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