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智力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电子玩具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31

浙江新智力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电子玩具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20181025日,衢州新智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新智力塑胶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新智力塑胶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廿里工业功能区圣效大道6,改建年产 400万吨电子玩具生产线项目,产品包括静态塑料电子玩具和动态电子玩具等。环评中企业建设生产电子玩具100万套/年静态电子塑料玩具和300万套/年动态电子玩具。经现场踏勘核实,实际企业生产电子玩具目前企业已建成年产400万套电子玩具生产线,但注塑产能为年产160万套(配套注塑机16台),其中年产240万套电子玩具注塑工序外协,使用注塑半成品。

企业于20152月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浙江新智力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电子玩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月,取得衢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衢江环建[2015]11号)。

项目于20153月开工建设,20158月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0.67%。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如下变动:

1原环评设置员工食堂,实际未设置食堂。

2原环评中生活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河流,最终排入江山港。实际生活废水改由消纳处置。

3)原环评废气排放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现实际要求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新智力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电子玩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8)第82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生活污水排口所采水样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述3类区昼夜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边角料、废料、生活垃圾根据企业提供,模具一般要使用3-4年,废模具暂时未产生。

1边角料产生量约200t/a收集后统一经破碎后用于生产工序

2废料产生量约为20t/a收集后外卖

3)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但未按《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进行有机废气收集处置,要求对该项进行整改,整改检测达标后,方可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81031-1130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新智力塑料有限公司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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