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万平方米环氧地板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22

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万平方米环氧地板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913日,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环氧地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后续要求,截止20181122日,已完成全部后续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区芳桂北路15,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人民币,采购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实施年产300万平方米环氧地板项目。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环氧地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检水字(2017)第2437、浙环检气字(2017)第326浙环检气字(2018)第111905浙环检噪字(2017)第316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①本项目固化后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用水量按120L/p.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080t/a,排放系数 0.85,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18t/a。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建)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纳入衢州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经监测,公司生活污水总排放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指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气

 ①项目废气主要为固化有机废气、计量投料粉尘、磨砂及去毛刺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油烟废气。

②有机废气:一次涂布和二次涂布完成后均需烘箱固化,固化温度在 75~110℃左右,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中不会含有树脂等的分解物和大量气化的树脂、固化剂等物质,仅会产生少量因温度升高分子热运动加剧而产生的挥发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有五条固化线,1号固化线有6节小烘箱,每个烘箱有个排风口,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排出;2号~5号固化线工序相同,每条固化线有24节小烘箱,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由6根15米高排气筒排出,故2号~5号固化线共有24根排气筒。

经监测,固化烘箱排气筒出口2个监测周期所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外排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③计量、投料粉尘:本项目混配料过程中人工进行投料,把滑石粉投入液态配料中,因此在该过程产生的粉尘量非常小主要为计量、投料过程中逸出的少量粉尘,根据现场勘察,混料间共有5台搅拌机,其中3台搅拌机用于搅拌滑石粉混料,企业在3台搅拌机侧边分别安装吸尘装置,投料时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分别各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滑石粉搅拌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2个监测周期所测废气中,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④磨砂及去毛刺粉尘:经实地调查,企业现购买表面光滑的玻璃纤维布,故上卷之前对其不用进行磨砂及去毛刺处理,在二次上卷前对少数收卷后的半成品会进行磨砂去毛刺,磨砂机上自带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收集后定期清理。

⑤企业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经监测,灶台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出口2个周期所测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

经监测,公司厂界各测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来自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磨砂机、全自动搅拌料系统等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治理措施包括:①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②加强绿化;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2天监测期间,厂界监测点噪声昼夜间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所述3类区昼夜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

废包装桶(2t/a)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边角料、收集的粉尘(1t/a)收集后统一收集后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1.5t/a)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

(五)总量

1)废水

经实地调查,企业目前生活废水产生量为918/年,污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232/年,氨氮0.023/年,悬浮物0.041/年。

废气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我公司的调查,企业年总生产天数为300天,其中4~9月为旺季,固化工序工作时间约5h/d,则总工作时间为750h10~3月为淡季,固化工序工作时间约1h/d,则总工作时间为150h,根据固化烘箱排气筒出口(26根排气筒)污染物的监测浓度及核算,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1.48t/a,满足环评建议值:VOCs1.7t/a

三、结论

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1122-1219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艾科科技有限公司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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