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07

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验收意见

20181125日,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根据《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遂昌县环境保护局(遂环建[2018]15)《关于<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组织召开了“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遂昌县环保局、县建设局、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9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遂昌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听取了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庄山村(遂昌县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的主池、二沉池,清空脱水机房一层;新增旋流沉砂器系统,新建 A2O 池(包含新建 A2O 池、曝气系统、污泥回流系统和上清液回流系统),增加污水提升泵 2 台,鼓风机 2 台,纯碱与乙酸钠投加系统。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 8 23 日,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在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备案《(遂经技备案[2017]33 号)。

20181月,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211日,遂昌县环境保护局以遂环建[2018]15号文批复。

项目于20183月开工建设,2018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主体工程就是环保设施,总投资600万元,其中辅助环保设施37万元,占总投资6.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总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意见”基本相符。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厂排放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总铬、总氮、总铅、总镉、总汞、总砷、色度、粪大肠菌群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系统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CODCr94.7%五日生化需氧量94.5%、悬浮物78.8%、氨氮97.1%、总磷84.6%、总氮69%

(二)废气

污泥干燥装置喷淋处理设施出口废气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排放量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各厂界测点废气无组织排放化氢氨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臭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敏感点硫化氢、氨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浓度限制值标准要求

(三)噪声

厂界南侧、西侧昼夜间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东侧、北侧昼夜间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项目敏感点满足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2标准限值

四、结论

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提供会议的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项目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遂昌县污水处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完善后通过环保验收。

公示期:20181207-20181231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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