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富庭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0套民用套房家具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2

开化富庭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0套民用套房家具项目验收意见

2018124日,开化富庭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0套民用套房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开化富庭家具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开化富庭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开化县华埠镇池淮路2号,租用浙江开化御古坊红木家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用房,购置刨床、铣床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500套民用套房家具生产线项目。

企业于20181月取得了《建设项目环评承诺备案表》(开环改备[2018]004号)。项目于20182月开工,20186月建设完成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1.4%。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如下变动:

1)备案表中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实际打磨粉尘处理为水吸收。

2)环评中喷漆废气经水帘吸收后,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实际喷漆废气经水帘吸收后,采用“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4)项目实际采用部分水性漆代替油性漆作为上漆原料。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化富庭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0套民用套房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8)第97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经监测,喷漆房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出口2个周期所测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中所得的限值。

经监测,公司厂界各测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计算得出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

经监测,厂区污水总排放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测值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制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监测期间,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所述3类区昼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经整改具备验收条件后方可通过环保验收

公示期:20181212-112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开化富庭家具有限公司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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