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 年产1万套原木门、2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3

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

年产1万套原木门、2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建设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126日,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原木门、2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衢州达标环保科技有限公示(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后续要求,截止20181213日,已完成全部后续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贺村镇实业路8号,总投资2400万元,租用浙江江山市大明家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实施生产,租用面积1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通过指接板(高密度板)进行锯板、贴面、制作压模、门板造型、刮灰砂光,最后喷漆(外协)等工艺流程,购置精密锯、真空覆膜机、砂光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万套原木门、2万套实木复合门、5万套免漆门项目。

项目于20166月经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本地文号:江经信备字:2016-75号)进行备案,企业于20166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原木门、2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7月取得了江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原木门、2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江环建[2016]100号),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于20168月开工建设,20174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0.7%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原木门、2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检水字(2018)第041805、浙环检气字(2018)第041801浙环检噪字(2018)第041801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由专人利用粪便污水专用车清运至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经监测,公司生活污水总排放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所规定的限值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粉尘和胶水废气。木材加工粉尘通过统一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胶水废气主要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监测,木工车间粉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2个周期所测废气中颗粒物外排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公司厂界各测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甲醛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如精密机、雕刻机、覆膜机、空压机、冷压机、四面刨等。

经监测,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2类区昼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胶水桶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收集的粉尘(3.65t/a),边角料(815t/a)统一收集后出售给江山市文达木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胶水桶(0.16t/a)收集后由厂家江山市创佳乳胶化工厂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5.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该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由专人利用粪便污水专用车清运至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经调查,企业厂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74/年,污染物排放浓度(纳管量)CODcr0.068t/a,氨氮0.012t/a;污染物排环境浓度按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计CODcr 浓度为50mg/L,氨氮浓度为5mg/L),则项目水污染物 CODcr排放量为0.0187t/a,氨氮排放量为0.0019t/a。实际排放总量在环评控制范围内:即废水CODcrNH3 -N 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19吨、0.002吨以内。

因本项目目前不产生生产废水,只产生生活污水,所以无需总量替代。

2)废气

木工车间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速率均值为0.138kg/h,该排气筒年运行约1800h(每天工作6小时),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248t/a满足环评报告表中的总量要求:粉尘0.4t/a

三、结论

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1213-2019110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江山旭派门业有限公司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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