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及1050吨胶带纸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2

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及1050吨胶带纸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1129日,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及1050吨胶带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后续要求,截止20181228日,已完成全部后续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廿里镇工业功能区,20061130日衢州市衢江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会议纪要(衢江工投决字2006291号)同意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及1050吨胶带纸生产线,企业于200612月委托浙江省衢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及1050吨胶带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38日,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出具了关于《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及1050吨胶带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江环函[2007]3号),同意该项目建工建设。项目20074月开工建设,20078月工程竣工并投入试生产。目前企业承诺今后不再上1050吨胶带纸线,故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及1050吨胶带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检水字(2018)第090504、浙环检气字(2018)第090502浙环检噪字(2018)第090501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只有少量的生活废水。

项目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

经监测,公司生活污水排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

经实地调查,本项目采用优质的塑料粒子,主要成份为HDPE(高密度聚乙烯)和L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且无毒、无味,塑料粒子加热(电加热)熔化时,控制温度在170℃-190℃,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以非甲烷总烃计,主要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内通风。

经监测,公司厂界各测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工作时的机械噪声。主要治理措施包括:①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②在厂区周围种植常绿乔木,设置绿化隔声带。③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因所有生产设备均位于密闭厂房内,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经监测,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所述3类区昼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塑料膜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180t/a)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2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

(五)总量

1)废水

项目厕所废水经化粪池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地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故无总量替代。

三、结论

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12-2019129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市瑞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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