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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9-01-31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氯丙烷项目验收公示
2019年1月15日,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根据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环氧氯丙烷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一路26号;
建设规模:年产6万吨环氧氯丙烷;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5.5亿元,利用巨化氯化氢资源,以辛癸酸为催化剂,甘油、氯化氢、氢氧化钙为主要原料,实施年产6万吨环氧氯丙烷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5月衢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由衢市工投集备案[2013]002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30000130426032631A),2013年8月浙江大学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衢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8月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衢环集建[2013]7号),后由于项目延期,2017年3月31日衢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对该项目出具延期通知书,本地文号(衢市工投延期[2017]7号)。
该项目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18年2月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4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6万吨环氧氯丙烷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如下变动情况(固废变动未列出):
(1)原材料中生石灰换为石灰乳,环评为30%氢氧化钙乳液,现为直接外购的20%氢氧化钙乳液,不在厂区化灰配制,无粉尘废气产生,故无“水膜除尘”废气处理设施;
(2)催化剂由醋酸更换为辛癸酸,用量减少;
(3)氯化氢废气吸收塔由“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改为“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
(4)由于氯化钙项目暂未建设,塔釜残液系统未建,项目重组分塔釜残液不进行油水分离,直接作为甘油沥青出售;同时脱高塔塔釜残液不进入塔釜残液系统,直接返回重组分塔;
(5)氯化反应釜数量有所增加,但单釜容量减少,总容积小于环评,反应釜容积变小,反应速率快,对产品产量无影响;
(6)由于二氯丙醇罐由玻璃钢改换搪瓷罐,原先需要物料降温进玻璃钢罐,和出料后再升温的四台换热器取消;
(7)项目配套无水氯化钙项目暂未建设,取消氯化钙母液闪蒸工艺,皂化塔底氯化钙母液直接压滤后进行二效蒸发浓缩,二效蒸发蒸汽冷凝水作为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
(8)环评中氯化氢储罐为常压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处理,实际为压力储罐,未设置呼吸阀,无呼吸废气。
(9)水环真空泵改为水喷射泵,水喷射泵废水定期更换排污水处理站,水槽密闭,废气收集经“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
(10)废水处理工艺中水解酸化工段替换为UASB。
(11)环评中塔釜残液处理系统含氯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油相采用焚烧技术,水相经均相催化还原脱氯处理后作为废水排放,实际作为副产物出售,无含氯废水排放。
针对变动情况,企业编制了补充说明进行细化说明。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真空泵废水、氯化氢吸收液、二效蒸发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等。
1、生产废水
真空泵废水、氯化氢吸收液、二效蒸发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等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经巨化清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乌溪江。
2、生活污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到衢州市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沙溪。
3、蒸汽冷凝水及循环冷却水
蒸汽冷凝水经换热回收热量冷却后作为清下水,间接循环冷却水作为清下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HCl、ECH储罐呼吸气和油烟废气。
反应釜尾气和解析塔塔顶不凝气经废气管路收集后进甘油吸收塔吸收后回用于反应釜,甘油吸收塔尾气进三级氯化氢吸收塔(两级水+一级碱)吸收处理,吸收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精馏塔、重组分塔塔顶不凝气经水喷射泵抽真空进三级氯化氢吸收塔吸收处理,废气经三级氯化氢吸收塔吸收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皂化塔、脱高塔塔顶不凝气经水喷射泵抽真空后通过废气管路收集回用于后处理工序,脱轻塔塔顶不凝气通过废气管路收集回用于后处理工序。
储罐呼吸气,环氧氯丙烷储罐采用氮封,并设置平衡管与槽车连通,用汽液平衡的方法解决储槽充填物料时的大呼吸。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真空泵、反应釜、排风机、泵、冷冻机和空气压缩机。企业通过安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绿化等进行隔声降噪。
(四)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案号:330802-2018-21-M),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置事故应急池(位于厂区西南角,厂区污水处理站北面,容积为2000m3)。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污水处理站出口,清下水排口,均设有在线监测,并与集聚区环保局联网,在线比对已通过验收。项目废气设施设置监测平台及规范监测孔,设有在线监测,因环保部门无特殊废气因子接口,未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两天监测期内,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石油类、BOD5、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值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SS最大日均值符合巨化清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总排口pH范围,CODcr、动植物油、悬浮物最大平均值,分别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最大平均值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氮、磷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相关标准限值。
清下水排口pH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最大平均值,分别符合“衢环集[2013]11号”中所规定的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两天监测期间,“水喷淋+碱喷淋”处理设施出口氯化氢的最大平均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环氧氯丙烷最大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3840-91)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两天监测期内,所测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的最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两天监测期间,油烟废气最大平均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两天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废气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因子为氯化氢和环氧氯丙烷,均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1.31-20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