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港污水处理厂及管线工程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01

201921日,浙江汇盛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衢州东港污水处理厂及管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汇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3专家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1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81218日衢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衢发改项函[2008]60号)同意项目立项。20093月,浙江汇盛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衢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衢州东港污水处理厂及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9514日,取得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衢州东港污水处理厂及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备案文件(衢环建[2009]2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因污水厂出水有超标,企业于201812月委托煤炭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东港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123日取得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意见。

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

本次验收内容为:污水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企业承诺今后不再扩建,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东港污水处理厂及管线工程(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9)第13号)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处理尾水、员工生活污水和设备冲洗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项目设备冲洗废水采用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尾水、生活污水和设备冲洗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上山溪。

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pH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总锌、总铜、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

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厂及三个泵站产生的臭气。  

在三个泵站通过对产生臭源的构、建筑物加盖减少恶臭对泵站周围的影响;在污水提升泵房、调节池、水力澄清池、缺氧池、CN池、N池、反冲洗池、纤维滤池、污泥池均采用植物液喷淋除臭方式消除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监测期间,东港污水处理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东一泵站厂界、东二泵站厂界、乌引南泵站厂界各测点的氨、硫化氢、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水泵、污泥泵、鼓风机以及厂区内来往的机动车。项目通过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设备采用防震、消声、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厂界、乌引南泵站厂界、东一泵站厂界、东二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所述3类区昼夜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工况、验收监测数据,经推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满足环评中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21-201931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汇盛投资有限公司

                          2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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