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 年产2000套铜门及800套铜制工艺品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18

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

年产2000套铜门及800套铜制工艺品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2019123日,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铜门及800套铜制工艺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后续要求,截止2019217日,已完成全部后续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创新路3-1号,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租用江山市荣华机电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用面积1100平方米,新购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2000套铜门及800套铜制工艺品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14314日通过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本地文号:江经信备案:2014-44号;2014年月3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铜门及800套铜制工艺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3月取得了江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铜门及800套铜制工艺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江环建[2014]69号),同意项目建设。20145月项目开工建设,20152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铜门及800套铜制工艺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检水字(2018)第032308、浙环检气字(2018)第032301浙环检噪字(2018)第032302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

水帘废水经人工打捞漆渣后循环使用,不排放;喷淋水经人工打捞漆渣后循环使用,不排放。清洗废水经混凝反应沉淀一体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两股废水汇入厂区污水总排口后纳入园区管网,送至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江山港。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焊接烟尘、硫化氢、油漆废气、胶水废气。

金属粉尘主要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已加强设备周围的清扫工作;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0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挥发出的硫化氢、胶水废气主要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已加强车间通风。喷漆废气经水帘除雾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一体机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剪板机、折弯机、电焊机等产生的噪声,企业已采取防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和木材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和木材粉尘、沉淀池泥渣、焊渣、废百洁布、废胶水桶和废油漆桶、破损的废胶水桶和破损的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废胶水桶、废油漆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沉淀泥渣、废活性炭、漆渣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百洁布、破损的废胶水桶和破损的废油漆桶由于产生量较少,暂存于厂区内,企业承诺达到一定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木材边角料、木材粉尘、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焊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

1)废水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年外排废水量约为511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清洗废水达到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管网,送至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江山港。

10-1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污染物单位:t/a

项目

本项目排放量(t/a

环评批复总量(t/a

是否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废水量

511

532

CODcr

0.0256

0.0319

氨氮

0.0021

0.0035

注:①氨氮全部来自生活污水,故氨氮总量用生活污水量核算;②生活污水411t/a,清洗废水100t/a

2)废气

喷漆废气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一体机装置设施排气筒出口废气中苯、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分别为1.26×10-4kg/h1.24×10-3kg/h4.09×10-3kg/h4.66×10-3kg/h7.51×10-4kg/h7.67×10-2kg/h,每天作业4h,则年工作时间为1200h,则苯、甲苯、丙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0002t/a0.001t/a0.005t/a0.006t/a0.001t/a0.092t/aVOCS(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04t/a

锯木机布袋除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所测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排放速率为4.45×10-3kg/h,年工作时间为1800h,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008t/a

三、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218-315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江山世博铜门有限公司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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