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齐溪三级电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28

开化县齐溪三级电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9227日,开化县齐溪三级电站举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开化县齐溪三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28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开化县霞山乡扁石自然村对面,205国道转弯处;

建设规模:开化县齐溪3×400kW三级电站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齐溪三级电站位于马金溪上游的霞山乡,由拦河坝、输水渠道、发电厂房及升压输变电系统等组成。电站集雨面积248.2平方公里,设计水头6.8米,设计流量22.02立方/秒,装机3×400=12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89.1万千瓦时。其中拦河坝位于齐溪二级电站下游1.7公里处的扁石村,坝型为水利自控翻板门活动坝,坝长85.68米,坝高8.5米(翻板门高4.5米),正常蓄水位181.4米,正常库容28.7万立方;输水渠道布置在左岸205国道边,长134.5米,前池面积1126平方米;发电厂布置在拦河坝下游192米的扁石村对岸,主厂房9.36×24.4米,水轮机层高程177.375米,发电机高程181.496米,副厂房4.5米×18.4米。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24月,开化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完成扁石(齐溪三级)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20021030日,衢州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化县齐溪三级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兼实施方案)的批复》(衢市经资源[2002]341号)。20041014日,取得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化县齐溪三级电站的环保审查意见》(开环建[2004]55号)。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3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4.4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开环建[2004]55号批复内容。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与设计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施工期对建设施工现场四周设连续围挡;对施工场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现场余土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对出入施工现场的汽车进行冲洗。

营运期项目不设食堂,项目无废气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进行处理,泥浆水经沉淀后上清液作防尘用水浇洒地面,经沉淀后的污泥作外运处理。生活污水和厕所用水用作农肥。。

生活污水通过建旱厕用于蔬菜、绿化植物施肥。

3.固废

施工期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堆放;多余弃土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空油桶和废油产生量较少,等收集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施工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位置;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的噪声;夜间不进行施工。

营运期通过建设厂房,采用隔声设备降低噪声。

5.生态环境

施工期采取的主要措施:对临时占地采取施工结束后进行相应植被恢复措施,对永久占地中的可绿化地面采取绿化措施;运行后保证维持减水河段生态流量,小于生态需水量时应停止电站发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水环境

一一地表水监测期间,电站上游和下游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级标准的要求;

一一生活废水,因电站工作人员少,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未采到生活污水的样。

2.噪声

监测期间,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所述1类区昼夜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3.生态环境

1)水文情势

a、坝址下游河段水文情势

电站运行后,在枯水年上游来水量小于发电引用流量,需通过生态流量管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来保证减(脱)水河段的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电站厂房尾水由于发电水轮机组的作用,下泄水文会略有升高,但不足以对下游水文情势产生影响。

项目为水力发电项目,用水主要为引水发电,运行对河道天然径流量的调节作用不大,对河道天然径流量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影响区域水资源总量。

2)陆生生态

水电站开发扰动地表面积不大,设计陆生生态系统面积较小,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角度来讲,水电站对工程设计河段陆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造成的影响很小。

3)水生生态

由于水电站的建设导致水流缓慢及有机物增多,底栖动物和水生维管束植物数量增加,致使在鱼类区系组成中,草食性的草鱼、杂食性的鲫鱼将有所增加,同时由于库区水面的扩大,局部区域会出现一些静水性和小型甲壳类生物,但基本不会对整体水生生态环境环境造成影响。

4)水土流失

主体工程施工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相对较小,产生的水土流失较少,只要做好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其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另外,本项目的运行,可减少居民日常生活用柴对当地森林资源的破坏,实现“以水带电、以电养林、以林保水”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社会环境

通过对当地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走访及问卷调查,公众满意或者基本满意电站工程建设所做的环保工作,认为业主单位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废”污染处理措施方面均取得较好效果。电站建设没有对当地社会环境带来大的负面影响。

6)其他

电站建成后对局地气候的影响是轻微的。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及营运期加强了现场管理和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对周边生态和社会环境没有带来大的负面影响

、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228-2019328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开化县齐溪三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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