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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9-03-20
江山宏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平方米拼花瓷砖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3月20日,江山宏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平方米拼花瓷砖生产线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江山宏强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3月2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创新路5-2号;
建设规模:年产1万平方米拼花瓷砖;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租赁面积为1200m2,主要购置水刀、磨边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万平方米拼花瓷砖生产能力。
2017年5月,取得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山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江经信备字2:2017-26号);企业于2017年8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宏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平方米拼花瓷砖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了江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山宏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平方米拼花瓷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的备案文件(江环开建[2017]58号),同意项目建设。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宏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平方米拼花瓷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19)第22号)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刀切割、磨边工序产生的含有悬浮物的废水。生产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以后,用压滤机将生产废水进行压滤,处理后的废水进入第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纳管。
生产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最终经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厂区污水总排口的pH、CODCr、悬浮物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氨氮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拼花工序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拼花工序有机废气采取车间内机械通风换气,呈无组织排放。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环境敏感点:新塘底村住户1#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废水沉渣、胶水废包装桶、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沉渣用于填埋;完好的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破损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查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20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江山宏强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