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工程 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0

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201889日,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电站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位于开化县苏庄镇苏庄村东山自然村1.2公里处,2003年拟投资315.87万元,在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位于开化县苏庄镇苏庄村东山自然村1.2公里处建设苏庄镇东山水电站。东山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小型水库枢纽工程,具有日调节性能,为中水头引水式电日调节径流电站。水库控制集雨面积11.07km2,水库正常蓄水位118m(本电站高程均为假设相对高程),水库控制集雨面积为11.07km2,正常蓄水库容2.88m3,总库容3.22m3,电站装机容量2×2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134.79kWh

该项目于20039月,开化县经济贸易局以“开经贸能[2003]83”批准同意该项目。200510月正式委托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保护研究室(国环评证乙字第1807号)进行东山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81月编制完成了《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开化县环保局组织的评审,取得了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2008]4号)。

项目20065月开工建设,20075月工程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787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7.8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20.1%。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开环建[2008]4号批复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8)第6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水环境

——地表水监测期间,项目上游和下游pH值范围、CODMn、氨氮、BOD5、石油类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级标准的要求;

——生活废水,因电站工作人员少,生活污水排放量少,未采到生活污水的样

(二)噪声

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夜测得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述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

(三)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委托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理。

(四)生态环境

1)水文情势:本项目地处苏庄溪,是本县西北的河流,属长江水系(水流经苏庄折入江西省境内,经江西省德兴市的东安江流入我国最大的淡水潮鄱阳湖,再汇入长江水系)。河流水位主要决定于降水的季节变化,梅雨期、台风期雨量集中,暴雨洪水过程短、峰量大、果涨暴落。而7-9月间,往往降水量小于蒸发量,个别年份出现持续早情。根据水库多年的运行情况,由于保证至少3.34m3/s的下泄生态流量,避免了原来河道因特大旱情可能产生的断流情况,进一步改善了下游的水文情势。

2)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由于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区域现有动植物资源较为单一和匮乏,对于本工程施工区范围内施工区未见珍稀动植物。虽然施工期局部破坏这些物种的生存条件,但影响面积和数量有限,且工程施工结束时通过复垦,对施工区裸露地表进行覆土并进行恢复植被的工作,植物资源将得到部分恢复。

3)水土流失:东山水电站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土地及植被面积6.92亩,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692亩,弃土、弃石、弃渣总量为0.92m3。采取的措施主要通过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临时措施和永久措施相结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项目建设造成后的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6.5%,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100%,控制比为0.8,植被恢复率达到100%,林草覆盖率达到80%以上,因工程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社会环境

通过对当地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走访及问卷调查,100%的被调查的公众满意或者基本满意项目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所做的环保工作,认为业主单位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废”污染处理措施方面均取得较好效果。结合移民搬迁安置、文物古迹影响、人群健康影响等因素综合分析,电站建设没有对当地社会环境带来大的负面影响。

5)其他

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局地气候的影响是轻微的。水电站基本实现库岸稳定,无发生地质灾害的迹象。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610-710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开化县苏庄镇东山水电站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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