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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纳成家居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实木门、20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4万套铝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验收意见
2019年3月14日,浙江纳成家居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浙江纳成家居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实木门、20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4万套铝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纳成家居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山市中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施承建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调查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莲花山大道25号;
建设规模:年产2万套实木门、3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
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8100万元,购置开料机、压刨机等设备,实施年产2万套实木门、3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8月,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福临旺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实木门、20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4万套铝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9月13日取得了江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福临旺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实木门、20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4万套铝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的备案文件(江环开建[2010]228号);项目于2010年9月开工,2012年12月竣工;于2017年12月26日企业名称变更为浙江纳成家居有限公司。因部分厂房租赁给其他公司,该项目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2万套实木门、3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8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7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3万套实木门、20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4万套铝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2万套实木门、3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1)喷漆废气环评中采用催化燃烧处理,实际为“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工艺。
2)实际不设食堂,员工集中在独立法人食堂就餐。
3)环评中生活废水纳入鹿溪污水处理厂,实际纳入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纳成家居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实木门、20万套实木复合门、2万套免漆门、4万套铝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19)第25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经监测,面漆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底漆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计算出的限值要求,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无组织废气: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二甲苯、甲醛、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计算得出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二)废水
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总排口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氨氮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所规定的限值要求。
(三)噪声
监测期间,本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所述3类区昼夜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但应急预案未做,项目变动性较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待核实,经整改后项目方可通过验收。
公示期:2019年6月11日-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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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纳成家居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