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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苏庄镇东方红电站增效扩容(报废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6月28日,开化县苏庄镇东方红电站增效扩容(报废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开化县苏庄镇东方红电站(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东方红电站位于开化县苏庄镇富户村,所在水系属长江流域饶河支流乐安江上游的苏庄溪,通过筑坝拦水,引水发电,是以发电为主兼灌溉的水利工程。坝址位于苏庄镇富户村处,坝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68.9km2。原厂址位于坝下游2560m的河滩边,发电水头10m,引水流量2.92m3/s,电站装机容量2×100kw,近3年平均发电量74.37万kw.h,因原装置老化,实施增效扩容,装机容量增至890kw。
该项目于2019年4月正式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开化县苏庄镇东方红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5月编制完成了《开化县苏庄镇东方红电站增效扩容(报废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开化县环保局组织的评审,取得了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化县苏庄镇东方红电站增效扩容(报废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开环建[2019]26号)。
项目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工程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7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8.6%。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开环建[2019]26号批复内容。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化县苏庄镇东方红电站增效扩容(报废重建)工程建设项目》(浙环资验字(2019)第65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水环境
——地表水监测期间,项目上游和下游pH值范围、CODMn、氨氮、BOD5、石油类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级标准的要求;
——生活废水,因电站工作人员少,生活污水排放量少,未采到生活污水的样。
(二)噪声
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夜测得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述1类标准,即昼间≤55dB,夜间≤45dB。
(三)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委托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理。
(四)生态环境
1)对陆生植被的影响
电站工程施工、电站枢纽蓄水等均会对陆生植物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电站枢纽蓄水将直接淹没区内植被,其影响是不可逆的。电站于1965年建成运营,经过多年的运营,新的生态系统已经形成,根据实地调查,电站周边植被覆盖率较高,本项目仅对现有电站进行扩容改造,电站枢纽蓄水保持原有状态,因此其影响较小。
建设施工过程中厂房地基开挖、弃碴堆放、土石料场开采及道路施工等施工活动将破坏原有自然地形、地貌和地表植被。根据调查,项目建设工程位于原有电站征地范围其主要建筑物均已定型,本次工程只对部分水工建筑物进行技改,且施工道路利用原有村道,因此施工过程对陆生植被的影响较小。
据调查,东方红电站区域内无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因此电站枢纽蓄水不会对国家规定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造成直接不利影响。
2)对野生动物及珍稀动物的影响
根据实地踏勘和调查,区域以山林、耕地、林地、园地为主,且附近均有村庄分布工程沿线人类活动频繁,不存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其他国家保护动植物,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对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带来明显的影响。
3)对水生生物影响
施工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中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放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生活污水依托电站厕所收集后利用周边农田消纳,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而且其影响随施工活动的结束已消失。东方红电站运行至今,原有河道水生生态环境已经发生变化,根据调查,区域内已形成以鲤、鲫等适应性强、繁殖率高、杂食性的鱼类。本次扩容改造不会对已形成的水生生物生境造成影响。
4)社会环境
通过对当地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走访及问卷调查,100%的被调查的公众满意或者基本满意项目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所做的环保工作,认为业主单位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废”污染处理措施方面均取得较好效果。结合移民搬迁安置、文物古迹影响、人群健康影响等因素综合分析,电站建设没有对当地社会环境带来大的负面影响。
5)其他
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局地气候的影响是轻微的。水电站基本实现库岸稳定,无发生地质灾害的迹象。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要求配套部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噪声等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年7月22日-8月22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开化县苏庄镇东方红电站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