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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中申制笔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亿支铅笔、彩笔铅笔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5月19日,开化县中申制笔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 亿支铅笔、彩笔铅笔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开化县中申制笔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开化县中申制笔有限公司(建设与报告编制单位)、衢州优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与施工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7月22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浙江省开化县村头镇古竹村;
建设规模:年产2亿支铅笔、彩笔;
主要建设内容:投资2550万元,投建2亿支铅笔及2000吨彩芯系列产品项目,包括板片150万萝/a、铅芯20200万支/a、白乳胶50t/a、铅笔漆100t/a、木屑50t/a、橡皮头1亿/a、烫金纸600卷/a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3年7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完成《开化县中申制笔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亿支铅笔、彩笔铅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8月20日取得了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化县中申制笔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亿支铅笔、彩笔铅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开环建[2013]33号),同意项目建设。2013年9月项目开工建设,2015年7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2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产2亿支铅笔、彩笔铅笔,公司承诺不再扩大产能,故本次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变动:
1)环评中项目所批建设规模为年产8亿支铅笔、彩笔铅笔;目前企业已具备年产2亿支铅笔、彩笔铅笔的能力,公司也承诺不再扩大产能,相关生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和固废产生情况也有所减少。
2)环评中涂胶废气和油漆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实际生产中涂胶废气和油漆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 环评中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固废,应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环评中没有提到热风炉灰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2016年),废手套及抹布已被豁免,与生活垃圾一起送环卫部门处置,热风炉燃烧会也产生灰渣,灰渣由周边农户拉走做农肥。
4)环评中企业食堂油烟需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实际生产中企业员工都是附近村民,以自带菜为主,食堂仅供蒸饭、热菜,无食堂油烟废气产生。
5)环评中企业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实际生产中企业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热风炉除尘废水,热风炉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锅炉除尘废水。
生活污水为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消纳种植,不外排;锅炉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为胶水废气、油漆废气、木屑粉尘和热风炉废气。
其中胶水废气和油漆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木屑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热风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调查,公司主要采取了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加装消声减振系统,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木质边角料、废铅芯、废手套及抹布、废白乳胶及油漆桶、废活性炭、热风炉灰渣和职工生活垃圾。
其中木质边角料作为热风炉燃料;热风炉灰渣由周边农户拉走做农肥;废铅芯由生产厂家回收后综合利用;废白乳胶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后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和废活性炭由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生活污水出口所采水样中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浓度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要求。
2.废气
(1)验收检测期间,项目1#、2#热风炉水膜除尘处理设施出口所测烟尘和烟气黑度指标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加热炉(非金属加热炉)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的要求。
(2)验收检测期间,1#旋风除尘器出口和1#烤板炉布袋除尘出口所测颗粒物指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3)验收检测期间,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岀口所测二甲苯、醋酸乙烯酯、醋酸乙酯和非甲烷总烃指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4)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二甲苯、醋酸乙烯酯、醋酸乙酯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企业各侧厂界噪声测得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査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査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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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中申制笔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