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阶段性(废水、废气、噪声)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3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阶段性(废水、废气、噪声)验收意见

2019726日,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阶段性(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废水、废气和噪声阶段性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原浙江龙游工业园区),是工业园区内一家配套集中供热的保障性服务企业,主要保障园区内用汽单位生产及生活用汽,特别是造纸企业的用汽需求。

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的发展,特种纸产业不断落户和扩大,园区集中供热需求在快速增长,根据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和企业引进情况,以及龙游县的热力规划,开发区的热负荷随着一些用热企业的落户和用热企业用热量增加而增加。作为开发区内集中供热的保障性企业,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开发区一期全部热用户和二期部分热用户的供热,公司2017年全年供热量达88万余吨。据调查开发区2018年新增用热负荷将达170t/h,近期(2020年)新增负荷近350t/h,远期(2025年)规划总负荷可达500t/h。公司原有机组最大供热能力为170t/h,已无法满足开发区用热增长需求。因此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实施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201831日,本项目通过衢州市经信委登记赋码,项目代码为2018-330825-44-02-011911-000。企业于20189月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1015日获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8]35号)。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同步建设10公里中低压热力管道;计划总投资55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20万元,占总投资的9.51%

项目于201810月开工建设,于20193月建成1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现实际已投资约19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600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13.3%本项目新增4人,其余厂内调配,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

本项目所批建设规模为:建设2×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同步建设10公里中低压热力管道。目前公司已建成了1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因此本次验收为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的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其批复中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但存在如下变化:

1、环评中湿电除尘器废水用于脱硫系统,实际在湿电除尘器内循环使用;

2、环评中脱硫废水要求中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煤场喷淋,实际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到清水池,进入化水站循环使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先行竣工(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9)第69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1)有组织废气排放

监测期间,4#锅炉配套脱硝、脱硫和除尘设施正常运行,锅炉废气处理后经总排口100m烟囱高空排放。SNCR+SCR脱硝效率为76%,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总排口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中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限值;氨浓度符合《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3-2010)对氨逃逸浓度小于2.5mg/m3的要求。

监测期间,渣库库顶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渣库下料口的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灰库库顶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灰库下料口的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无组织废气排放

厂界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敏感点红塘村及金星湾村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氯化氢、氨最高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二)

1)监测期间脱硫收集池pH值、CODcr、硫化物、悬浮物、硫酸盐、六价铬、总铬、总锌、总汞、总镉、总铅、总砷、总镍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中的相关要求。

2)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CODcr、悬浮物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符合《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11号)要求

(三)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4个监测点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红塘自然村与金星湾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完成并备案后具备废水、废气、噪声阶段性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731-831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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