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衢州环嘉循环经济总部基地和年分拣加工10万吨 PET 瓶料生产项目)先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31

浙江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衢州环嘉循环经济总部基地和年分拣加工10万吨 PET 瓶料生产项目)先行验收意见

2019731日,浙江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衢州环嘉循环经济总部基地和年分拣加工10万吨 PET 瓶料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衢州市绿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调查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玉龙路36号;

建设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衢州环嘉循环经济总部基地和3条生产线生产 PET 碎片6.75万吨、瓶盖碎片1.29万吨和其它专用料0.96万吨,即年分拣加工10万吨 PET 瓶料。目前实际衢州环嘉循环经济总部基地暂未建设,已建设2条生产线,产能为年分拣加工4万吨PET瓶料。

主要建设内容:公司实际投资32000万元,购买位于衢江经济开发区东片区工业用地165亩(B37块地),现阶段建设2条生产线生产PET碎片2.7万吨、瓶盖碎片0.52万吨和其它专用料 0.38万吨,即年分拣加工4万吨 PET 瓶料。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1月,公司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衢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衢州环嘉循环经济总部基地和年分拣加工 10万吨 PET 瓶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222日取得了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关于浙江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衢州环嘉循环经济总部基地和年分拣加工 10万吨 PET 瓶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江环建[2018]14号)。项目于20186月开工,20196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6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分拣加工4万吨 PET 瓶料生产线项目,为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变动。

1)生活污水单独纳管排放,不进入污水处理站。

2)实际固废较环评增加量较多,主要是环评中未准确说明产品与原料的损耗去向,实际该部分固废为外售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衢州环嘉循环经济总部基地和年分拣加工10万吨 PET 瓶料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19)第7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有组织废气:项目碱吸收加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出口两个周期所测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相应标准要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公司厂界各测点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 1 排放限值

(二)

经监测,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及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CODCr、悬浮物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三)噪声

两天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昼夜间测得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夜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731-831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通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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