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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9-08-15
浙江肖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乐器支架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9月28日,浙江肖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乐器支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肖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调查的介绍。2019年7月1日,专家组对验收监测单位重新修编的报告进行了再次审核。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8月1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江山市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ES1-2#区块;
建设规模:年产80万套乐器支架生产线;
主要建设内容:公司实际投资2700万元,主要通过原材料进行切割、冲孔、清洗及焊接等生产工艺,购置自动装配线、木材加工设备、焊接机及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80万套乐器支架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12月江山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工投纪[2015]18-1号)同意浙江肖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乐器支架生产线,项目于2015年12月通过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本地文号:江经信备字2015-163号);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肖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乐器支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3月取得了江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肖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乐器支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江环建[2016]38号),同意项目建设。2016年1月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4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3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80万套乐器支架生产线项目,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与环评及批复相比存在以下变动情况:
1.与环评相比,项目产品结构有所调整,减少了铝材增加了钢材使用量,总量基本不变;因钢材增加导致磷化剂、盐酸使用量增加;磷化剂更换为硅烷处理剂,不含磷;项目钢材原料需经除油、酸洗、磷化表面处理,铝材原料仅需水洗。
2.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中对焊机采用气保焊工艺,减少了焊接烟尘产生;取消剪板工序,改为外购成品,未购买剪板机;现产品不需要打包,未购置自动打包机,主要用胶带封;数控冲床没有购置,委托在外加工;喷塑生产工艺改善,目前使用2台喷塑一体机,减少了喷塑生产线;环评中未提及木材粘合与拼接用的白乳胶,实际使用少量白乳胶;环评中未提及酸雾处理用的片碱,实际使用少量片剂除酸。
3.环评中要求喷塑粉尘经滤芯脉冲震打式收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喷塑粉尘经喷台自带滤筒+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环评中未提及酸雾喷淋水,实际项目表面处理酸洗过程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喷淋废水;环评中未提及地面冲洗水,实际项目表面处理池周围需不定期进行冲洗,产生冲洗废水;环评中喷塑后的固化(烘干)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实际固化废气收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由隔油、气浮等改为经调节池-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纳管。
4.环评中项目供热采用生物质锅炉供热,实际项目原料工件的烘干和塑化后产品的烘干均采用电加热,项目无SO2和氮氧化物总量。
5.项目设食堂,不设住宿。
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废水、酸雾喷淋水、地面冲洗水和食堂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中和+混凝+过滤”工艺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江山港。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烘干)废气、木材加工粉尘、酸洗产生的盐酸雾和食堂油烟废气。
喷塑粉尘经喷台自带滤筒+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木材加工粉尘经中央除尘设施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产生量少,无组织排放;固化(烘干)废气收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密闭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金属屑、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和收集的木材粉尘,废润滑油、废包装桶、表面处理产生的槽渣和槽液、污泥、废塑粉和职工日常生活垃圾。
金属屑、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收集的木材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槽渣和槽液、污泥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包装桶、塑粉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中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磷酸盐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的要求。
补测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所采水样中总铬、总镍、总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中三级标准的要求;磷酸盐、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的要求;总铁最大日均值浓度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 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木材粉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所测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喷塑粉尘脉冲除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测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盐酸雾碱液喷淋处理设备排气筒出口所测废气中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 2008)中表5的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
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出口所测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
无组织废气:公司厂界各测点所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氯化氢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昼夜间测得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夜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检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项目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和氯化氢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已检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经补测相关数据符合相应标准及核实危废产生量后,具备了验收条件方可通过验收。
公示期:2019年8月15日-2019年9月15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肖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