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19

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2019814日,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废水、废气和噪声阶段性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经济开发区桔海二路16

建设规模: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租用广富物流中心位于衢州市衢江区经济开发区桔海二路16号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购置纯水制备系统、尿素过滤系统、搅拌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从事柴油机尾气处理液、洗车液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528日就“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通过了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018-330803-26-03-035914-000),于20186月委托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872日通过环保审批(衢江环建[2018]31号),同月开始建设,201810月建成年产5000柴油机尾气处理液项目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实际员工人数8人,年工作日为300天,生产期间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所批建设规模为: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目前公司已建成了一期年产5000柴油机尾气处理液项目因此本次验收为一期的总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其批复中一期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但存在如下变化:

1、由于使用的原料纯度提高后需要过滤量的减少,活性炭和精密过滤设备都减少了一套,提纯系统也不再使用,企业也做出承诺;

2、由于取消提纯系统,危险固废废树脂也没有产生。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19)第74号的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企业纳管废水中pHCODCr、悬浮物等污染物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厂界各测点2天无组织排放的氨气、臭气浓度最高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4个监测点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尤家山自然村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COD、氨氮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结论

1.验收结论

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一期)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年产15000吨柴油机尾气处理液、2000吨洗车液项目(一期)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819-919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市清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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