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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9-08-28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验收意见
2019年8月28日,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衢江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单位)、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调查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320国道北侧、上山溪西侧、樟潭街道石棚村以南地块(一期污水处理厂北侧已征地范围内);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包括:①在已建一期污水处理厂北侧已征地范围内,新增规模3万m3/d的污水处理工程,扩建后全厂规模为5万m3/d,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上山溪;②配套新建主干管及支管约6.2km;③对现有一期工程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新增及改造部分设备。
实际建设中,新增规模3万m3/d的污水处理工程已稳定运行,现有一期工程进行改造已完成;根据《关于报送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浙建城函[2019]278号),配套新建主干管及支管约6.2km和沉砂池、生化池加盖收集除臭处理等内容留待提标改造工程中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5月16日,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取得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受理函(衢发改项函[2016]46号)。2016年12月,衢州市衢江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2月15日取得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衢江环函[2016]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1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7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二期进水水量达到3万m3/d并稳定运行;对现有一期工程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新增及改造部分设备。其他内容留待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本次验收为项目的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变动。
1)环评中采用盐酸和氯酸钠反应现场制取次氯酸钠,实际改用次氯酸钠成品10%液体,无二氧化氯发生器和次氯酸钠储罐设备。
2)环评中污泥外运填埋处理,实际污泥委托水泥厂协同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9)第77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期间,污泥处理区恶臭水喷淋+活性炭处理设施出口废气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的排放量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预处理区恶臭水喷淋+活性炭处理设施出口废气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排放量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两天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各厂界测点废气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距离最近敏感点缪家村(程樟树家)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浓度限制值标准。
(二)废水
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氟化物、挥发酚、铜、锌、总汞、镉、总铬、六价铬、砷、铅各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纳污水体上山溪总排口位置上游500米及下游500米,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氟化物、挥发酚、铜、锌、汞、总铬、六价铬、砷、铅各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三)噪声
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昼夜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工况、验收监测数据,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硫化氢、氨排放总量满足环评中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年8月28日-9月28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市衢江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