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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大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建筑硅酮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4月10日,江山大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建筑硅酮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正荣香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3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8月2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山大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建筑硅酮胶建设项目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一路8-4、8-5号,项目总投资6025万元,利用原江山大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厂房面积6514.42平方米,新购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建筑硅酮胶的生产能力。
企业于2018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大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3月29日经江山市环境保护局对该环评文件予以批复,文号为“江环开建[2018]11号”。
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2018年9月竣工。
项目实际总投资60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0.80%。
本次为该项目的整体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2万吨建筑硅酮胶建设项目。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大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建筑硅酮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19)第27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经监测,公司生活污水总排放口所采水样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浓度要求。
(二)废气
1#投料工序脉冲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2#投料工序脉冲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3#投料工序脉冲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公司厂界各测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
(三)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昼间测得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其它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审批总量控制要求。
三、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27日
举报电话:13695237738(廖总)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www.zjhzkj.net)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示网站
江山大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