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采用磷化处理工艺技改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08

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采用磷化处理工艺技改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965日,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采用磷化处理工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采用磷化处理工艺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08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经济开发区乌江东路55号,是一家专业从事钢质门、木门制造的企业。由于原生产工艺中“四合一”的表面处理工艺尚未成熟,为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产品使用寿命,2016年公司决定投资500万元,对原有表面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将表面处理中磷化替代工艺调整为: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钝化。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表面前处理(磷化)20万件金属防火门、15万件防盗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7月,衢江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对本项目磷化处理工艺进行了批复(衢江工投决[2016]20号);企业于201710月委托金华市冶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采用磷化处理工艺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11月取得了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关于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采用磷化处理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江环建[2017]68号)。

项目于201711月开工,20186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本项目实际不新增员工,生产期间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6.00%

企业目前形成年表面前处理(磷化)20万件金属防火门、15万件防盗门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四)验收范围

企业目前已建成年产60万台水泵生产线,企业承诺本技改项目不再扩产建设,如需扩大建设,则另行审批。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更,但存在如下变化:

1)原辅材料的变化:较环评设计磷化工序中增加了促进剂的使用;

2)生产设备的变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脱脂池、表调池、磷化池、钝化池、清水池的容积较环评设计都有所减少,其中调节池也未设置。

3)经验收监测单位对磷化池液体、磷化后的清洗池废水、钝化池液体检测,总铬、镍均未检出。

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气

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2.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金属表面前处理废水,包括脱脂后、磷化后水洗废水和脱脂池、表调池、磷化池定期更换的废液。上述废水经加药混凝沉淀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上山溪再入衢江。

3. 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规范建设,并设置警示标志。

4. 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pHCODCr、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磷酸盐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3. 总量控制

项目CODCr和氨氮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试生产期间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检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结论

1.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已检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经补测相关数据并满足排放标准后方可通过验收。

 

公示期:2019108-2019118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中堂实业有限公司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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