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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19-12-16
浙江龙游齐飞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视天线铝管和500吨铝合金管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11月20日,浙江龙游齐飞铝业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年产500吨电视天线铝管和500吨铝合金管生产线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龙游齐飞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验收监测单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2月16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龙游齐飞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新圩路99号,是一家从事电视天线铝管和铝合金管生产的企业。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增年产500吨电视天线铝管和500吨铝合金管生产线项目,熔融和铸造工序未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0年5月4日进行了备案《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备案码:330000100429003303A);于2010年7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7月22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原龙游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龙游齐飞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视天线铝管和500吨铝合金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龙环建[2010]103号),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于2010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占总投资的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500吨电视天线铝管和500吨铝合金管生产线项目,熔融和铸造工序未建设,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动,主要有如下变化:
1.环评中铝锭熔化后铸造生产铝棒。实际企业生产中直接外购铝合金棒,不进行铝锭熔融。
2. 环评中有熔融、铸造工序。实际生产中未使用铝锭,企业直接外购铝合金棒,无熔融和铸造工序,无废气产生。
3. 环评中企业使用煤气发生炉。实际企业使用天然气代替无烟煤,无煤气炉水膜除尘废水。
4. 环评中要求项目生活污水中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排入工业新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衢江。实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湖镇沙田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并由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社阳溪,然后汇入衢江。
5. 环评中设有食堂。实际企业未设置食堂。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湖镇沙田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并由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社阳溪,然后汇入衢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铝材挤压机、风机、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公司主要采取了合理布局,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音,厂区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铝屑、挤压工序产生的残次品、废皂化液和生活垃圾
其中铝屑、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皂化液暂存在企业危废暂存库,待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 环境应急
企业建有220m3事故应急池,同时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报龙游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30825-2018-5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龙游齐飞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视天线铝管和500吨铝合金管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9)第104号)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所规定的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各测点总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无组织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四周所测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氨氮和NOx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集中分布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六、验收结论
浙江龙游齐飞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电视天线铝管和500吨铝合金管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要求。
公示期: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16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龙游齐飞铝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