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世方管业有限公司年产800吨PVC树脂管材构件及衢州市衢江区世方管业有限公司年产800吨PVC树脂管材构件及300吨铝合金管材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300吨铝合金管材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8

衢州市衢江区世方管业有限公司年产800吨PVC树脂管材构件及300吨铝合金管材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0424日,衢州市衢江区世方管业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召开公司年产800PVC树脂管材构件及300吨铝合金管材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衢江区世方管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验收监测单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428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市衢江区世方管业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兴业路11幢,租赁原浙江双虎电器有限公司厂房,投资1500万元,购买相关配套设备,实施年产800PVC树脂管材构件及300吨铝合金管材构件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7月,该项目经衢州市衢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文号未衢江经信技变更[2017]2号),同年8月公司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衢州市衢江区世方管业有限公司年产800PVC树脂管材构件及300吨铝合金管材构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原衢州市环境保护局衢江分局)于201797日对该项目进行环评批复(衢江环建[2017]54号)。

20179月项目开工建设,201711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2.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年产800PVC树脂管材构件项目(不涉及造粒工序),年产300吨铝合金管材构件项目未建,因此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变动:

1.环评中使用石蜡。实际生产中全部使用Pe蜡代替石蜡。

2.环评中要求在搅拌工序中的高效混料机上方安装一套工频离心风机,通过离心过滤的粉尘再用脉冲反吹装置将其打回搅拌桶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实际项目在投料、搅拌、下料、加料工序设有两台布袋除尘器,对应不同投料、搅拌下料、加料生产设备。项目投料、搅拌下料、加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环评中挤出、注塑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实际企业在管件注塑挤出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实际未设食堂。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送后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下料、加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工序粉尘。

项目投料、搅拌下料、加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管材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管件注塑废气、破碎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三)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搅拌机、破碎机、挤出机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四)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残次品、废气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残次品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气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的pHCODCr、悬浮物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所测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所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各测点所测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无组织监控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CrNH3-N、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0428-2020528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市衢江区世方管业有限公司

                          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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