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台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和10条金属板面深加工(含复合深加工)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5

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台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和10条金属板面深加工(含复合深加工)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0611日,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召开公司年产100台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和10条金属板面深加工(含复合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61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衢州市工业项目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11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决策,原则同意本项目实施。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81217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为(2018-330802-35-03-094839-000)。公司于20197月委托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87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下发了《关于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台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和10条金属板面深加工(含复合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柯环建[2019]45号)。

项目实际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年产100台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和10条金属板面深加工(含复合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为整体验收。

该项目于20198月项目开工建设,201910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台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和10条金属板面深加工(含复合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0)第18号)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市政管网,送东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上山溪。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粉尘、抛丸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

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焊接粉尘、有机废气和打磨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锯床、钻床、铣床、焊机等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四)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和金属屑、废乳化液、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

其中边角料、废钢丸和收集的粉尘综合利用,切削金属屑通过沥干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切削液)产生量较少,目前暂存于企业危废暂存间,企业承诺待产生至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总量

项目COD、氨氮和烟粉尘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三、结论

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0台有机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和10条金属板面深加工(含复合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0615-2020715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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