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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20-07-01
嘉兴华泰特种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7月1日,嘉兴华泰特种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嘉兴华泰特种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嘉兴华泰特种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嘉兴华泰特种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区海力大道57号,企业投资5200万元,租用位于浙江洁豪实业有限公司土地(50亩)、钢结构厂房内办公用房(100m2)进行生产办公,实施年产20万平方米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实际产能为年产10万平方米预应力混凝土双T板。
本次验收为项目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沉淀池泥渣外运综合利用,变更为回用于生产。
根据监测报告的结论,并对照原环保部重大变化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水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废气:
项目焊接工序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项目中项目1#水泥罐呼吸孔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2#水泥罐呼吸孔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浓度≤20mg/m3。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0.5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敏感点叶家村、窑铺村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0.30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
(三)噪声
两天监测期间,2天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敏感点噪声昼间测得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排放的CODCr、氨氮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嘉兴华泰特种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