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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20-07-09
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
年产 100 万套刀具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5月23日,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刀具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金华环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位于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溪路52号(磐安县安文镇下应工业功能区7号地块),是一家专业从事刀具经营销售的企业。企业租赁磐安县伊士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冲床、磨床、卧式高压气淬真空炉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0万套刀具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建筑面积6511.08m2,现有员工35人,年工作日300 天,实行单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h,夜间不生产,项目设宿舍不设食堂。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设计中有干磨工序,实际建设取消干磨工序,不产生干磨粉尘。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为7.32~7.45,其他主要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126mg/L、氨氮10.8mg/L、总磷1.77mg/L、悬浮物17mg/L,其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 1 规定的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抛光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7kg/h,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分别为0.200mg/m3、3.02mg/m3,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四侧最大昼间噪声分别为 61.7、63.0、64.0、64.0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1008吨,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0.050吨/年、0.005吨/年,均达到环评中“CODcr 0.050吨/年、NH3-N 0.005吨/年”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四、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刀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验收组人员一致认为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已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环保运行管理制度与台帐 记录,“三废”排放达到国家与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已满足验收要求,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0年7月9日-2020年8月9日
举报电话:15858919568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省磐安县磐锋刀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