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秸秆资源化利用与生物有机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28

衢江区秸秆资源化利用与生物有机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816,衢州市春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衢江区秸秆资源化利用与生物有机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市春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衢江区全旺镇贺辂亭村后山头,企业投资2710万元,实施年产有机肥3万吨、2万吨基质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67月委托浙江任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衢江区秸秆资源化利用与生物有机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7月取得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衢江区秸秆资源化利用与生物有机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备案文件(衢江环建【20163220171项目开工,目前已竣工。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2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有机肥3万吨、2万吨基质,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废气:①微生物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变更为由管道收集系统后通过一种用于吸收有机肥生产工艺废气的简易塔房净化后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②粉碎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项目实际不对有机肥进行粉碎工艺了,因此不含粉碎粉尘;项目只在筛分的时候,产生少量的筛分粉尘,筛分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③实际不设食堂,因此不涉及油烟废气。

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池与厕所污水及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变更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筛选杂质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物填料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变更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分筛杂质、生物填料回收用于生产,因工艺上不涉及生物滤池处理,因此不产生滤池填料。

根据监测报告的结论,并对照原环保部重大变化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供厂内农田育肥,则排放标准参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中旱作标准,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筛分粉尘和恶臭

项目只在筛分的时候,产生少量的筛分粉尘,筛分粉尘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微生物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由管道收集系统后通过一种用于吸收有机肥生产工艺废气的简易塔房净化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筛杂质生物填料生活垃圾。

项目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分筛杂质、生物填料回收用于生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的pHCODCr、悬浮物、BOD 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中旱作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根据2天监测结果,简易塔房废气排放口出口2天所测氨、硫化氢、臭气有组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中排放限值,即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2000(无量纲)。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氨、臭气、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即臭气≤20(无量纲)、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

3.噪声

两天监测期间,2天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

4.总量控制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供厂内农田肥料,不外排,则本次验收不核算总量控制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大气、噪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的要求之内。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00928-1028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市春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01028


点击下载附件
腾讯QQ   联系方式: 张鹏 05703375757 1225365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