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先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7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先行验收公示

 

2020715日,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召开公司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环境监理单位关于环境监理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茵路8号,占地30亩。为了进一步发展新材料技术产业和拓展造纸化学品的市场,2015年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在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高新园区绿茵路8号原厂区内空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为其中年产5.4万吨造纸助剂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6718日经衢州市工业项目咨询服务办同意(衢市工投咨字201686号);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衢市工投集备案[2016]46号文”对该项目予以备案。企业于20173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522日获得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关于《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集建[2017]9号)。

该项目于20179月开工建设,20198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2.5万元,占总投资的6.8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年产5.4万吨造纸助剂(具体为:年产AKD中性施胶剂7000吨、SAE表面施胶剂3000吨、湿强剂18000吨、分散剂6000吨、丙苯乳胶10000吨、干强剂10000吨)项目,为先行竣工项目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与环评未发生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变化:

1. 环评中要求废气设施在现有废气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由原有的一级水洗+一级酸洗+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改成一级水洗+一级酸洗+过滤+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本项目新建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一级酸洗+一级碱洗+UV光催化+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由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 环评中AKD中性施胶剂、SAE表面施胶剂、分散剂、苯丙胶乳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吸收+碱吸收(效率90%),再送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湿强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洗+酸洗+碱洗吸收后,再送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实际上述各产品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取消预处理设施,直接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经监测尾气处理设施出口指标符合排放标准。

3. 环评中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在现有污水处理站基础上改进。现有的污水站工艺主要采用微电解+水解酸化+好氧池+终沉池,经工艺改进后,污水站的废水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曝气吹脱+ HHB水解反应器+ UACR厌氧反应器+ A-SACO+ M-BAF脱氮池+ HOF氧化池+终沉池。废水经过厂区污水站的预处理达纳管标准,送至清泰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乌溪江。

实际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改进后,实际处理工艺为:原有项目生产医药中间体废水经分质预处理(HOF反应器+脱氨反应器)后,再混入综合调节池同本项目造纸助剂废水混合,采用二级混凝沉淀预处理+HHB水解+厌氧+A-SACO生化+物化处理工艺。废水经过厂区污水站的预处理达纳管标准,送至清泰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乌溪江。经监测各项指标满足清泰污水纳管标准要求。

4.环评中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生活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站与其他废水一同处理后送至清泰污水处理厂。

5.环评要求事故状态下废水均进入事故池进行暂存,并新建一个事故池约200m3。实际企业新建一个事故池300m3,以满足本项目需求。

6.分散剂、苯并胶乳、干强剂等项目反应釜容积、数量与环评相比有所变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企业提供的产能补充说明,项目产品产能未发生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先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20)第24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气处理装置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醋酸、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计算的标准值;苯乙烯、氨、硫化氢、臭气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净化器出口所测油烟浓度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苯乙烯、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的pH值范围、CODcr、氨氮、总磷、SS、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清泰污水厂纳管标准要求。

CODcr、氨氮、总磷、SS和动植物油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3.7%91.6%98.6%95.2%86%

项目清下水排口pH值范围、CODcr、氨氮等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V类排放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总量

项目CODCrNH3-N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先行竣工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公示期:2020127-202117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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