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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20-12-15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验收公示
2020年12月11日,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落址于浙江省龙游县工业园区兴北路 10 号现有厂区,企业实际投资7500万元,在原有厂区建设完成1×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5#锅炉),配套1台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及配套公辅设施,实施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3月1日,本项目通过衢州市经信委登记赋码,项目代码为2018-330825-44-02-011911-000。企业于2018年9月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0月15日获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18]35号)。
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3月建设一台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炉)及1台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于2019年7月26日通过环保三同时废水、废气及噪声部分的先行验收。2019年12月12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等单位通过了本项目固废部分的先行验收。5#炉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1月建设完成并开始产蒸汽并开始发电。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占21.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新建1×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5#炉),配套1台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及配套公辅设施,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煤场经扩建后由贮存约30000t燃煤提升至贮存50000t燃煤,该变动已重新立项并通过三同时验收。
氨水储罐由60m3变更为117m3。
3、湿电除尘器废水在湿电除尘器内循环使用,脱硫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到清水池,进入化水站循环使用。
根据监测报告的结论,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的变更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未产生重大变化。经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该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20)第59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5#锅炉配套脱硝、脱硫和除尘设施正常运行,锅炉废气处理后经总排口100m烟囱高空排放。总排口废气中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日均值分别为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6mg/m3、氮氧化物27mg/m3、汞及其化合物7.14×10-5mg/m3、林格曼黑度<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等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中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限值;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380mg/m3,符合《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3-2010)对氨逃逸浓度小于2.5mg/m3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氯化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中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脱硫废水出口各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总汞<0.00004mg/L、总镉2.44×10-3mg/L、总铬<0.03mg/L、总铅9.96×10-3mg/L、总镍<0.05mg/L、总银<0.02mg/L、总砷<0.0003mg/L、六价铬0.009mg/L,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中的相关要求。
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6.17~6.26,各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CODcr41mg/L、悬浮物13mg/L、石油类0.88mg/L、BOD515.6mg/L,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的最大日均值为21.3mg/L,符合《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 11号)要求。
(三)噪声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该项目厂区东、南、西、北厂界外四个监测点位均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敏感点
环境空气: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敏感点红塘村及金星湾村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日均值浓度为137μ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即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300μg/m3,氯化氢、氨最高浓度分别为0.045 mg/m3、0.017 mg/m3,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即氯化氢≤0.05 mg/m3、氨≤0.2 mg/m3。
声环境:
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敏感点红塘自然村与金星湾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四)总量
项目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Hg、CODCr、氨氮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5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