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9

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 131日,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前期整改,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磐安县新城区灵山路1号,是一家专业从事木竹制品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铁质工艺加工、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的企业,企业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全自动注塑机、粉碎机、机械臂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244.18m2建筑面积15000m2劳动定员82人,年工作日312天,实行两班制生产,每班 8 小时,项目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201733日通过磐安县经济商务局立项备案,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7-330727-29-03-006153-00020186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717日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磐环局[2018]49本项目20188月开工建设,2020 8月投入试运行。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6.8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涉及范围包括2幢生产厂房,1幢办公楼,为该项目整体性的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统一由宅口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破碎机、机械臂、拌料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隔振垫、加强对生产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等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晾衣绳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2021113日至114日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运行正常,生产负荷80.5%~92.0%之间,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注塑有机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处理效率分别75.5%-81.6%79.0%-83.7%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放口废水中 pH 值范围为6.81-6.93,其他主要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11mg/L、氨氮26.5mg/L、总磷3.80mg/L、悬浮物27mg/L,其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规定的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7.5mg/m30.27mg/m3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最高浓度分别0.450mg/m33.12mg/m3<5.0×10-4 mg/m3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5mg/m3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四侧最大昼间噪声分别为58.059.358.657.4dB(A)最大夜间噪声分别为50.247.954.248.2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晾衣绳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1347.8吨,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0.067/年、0.007/年,均达到环评批复中“CODcr0.067/年、NH3-N0.007/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按企业提供的注塑工序年实际运行时间1500小时计算,本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计)年排放量为0.291/年,达到环评设计中“VOCs0.308/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附近敏感点方田村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最大浓度分别为0.120mg/m31.50mg/m3<5.0×10-4 mg/m3其中总悬浮颗粒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综合详解》中推荐值要求,苯乙烯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对周围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影响。

2声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附近敏感点方田村的最大昼间噪声为56.9dB(A),最大夜间噪声为51.3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套双色夹系列全自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验收组人员一致认为浙江省磐安县中天衣夹工贸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已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环保运行管理制度,排放达到国家与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已满足验收要求,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点击下载附件
腾讯QQ   联系方式: 张鹏 05703375757 1225365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