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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善牧科技有限公司猪场智能化设备生产及云平台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1年6月21日,江山善牧科技有限公司猪场智能化设备生产及云平台建设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江山善牧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江山善牧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山善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双塔街道莲塘村外泉目边93-4号,租用浙江江山欣欣饲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实施生产,租用面积2596.96平方米。
2020年11月,委托福建高邦土壤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善牧科技有限公司猪场智能化设备生产及云平台建设项目(先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的环评审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于2020年12月16日出具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江山善牧科技有限公司猪场智能化设备生产及云平台建设项目(先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建[2020]107号)。于2021年6月办理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30881MA2DK3C736001X。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00.74%;项目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日为300天。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其批复中的建设内容不一致,变更情况如下:
1.企业优化生产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因此设备较原环评相比有一定量减少,但产能未变。
2.环评中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标准后作为附近农田灌溉用水,不外排。实际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
项目未构成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气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的要求。
环境空气:敏感点(莲塘村刘运央家)所测的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5#莲塘村刘运央家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及批文中无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23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江山善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