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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22-01-21
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电力标准件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验收公示
2022年1月10日,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年产9000吨电力标准件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位于衢州市东港盘龙南路10号,占地面积10580.5m2,是一家专门从事电力器材生产的企业。本次实施内容为利用企业现有的土地、厂房、仓库及其他附属用房,同时引进自动拉丝机、自动螺杆机、自动螺母机等先进设备,改造提升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和钢材电加热油雾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提升改造年产3000吨电力标准件自动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5月,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电力标准件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2日衢州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出具了《关于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电力标准件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柯环建[2020]14号)。
2020年12月15日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802060571200C001P。
6000吨/年人工生产线于2015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16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3000吨/年自动生产线于2020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21年10月11日通过竣工自主验收。
该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建成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公司年产9000吨电力标准件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符合环评内容,为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原环评中原料经过酸洗和水洗之后再磷化处理。实际生产中直接磷化,无须经过酸洗、水洗,因此无酸洗废水。
2.原环评中螺母生产线:外购钢材首先经过退火炉进行退火,退火完成后进行磷化。实际生产中螺母生产线外购钢材直接磷化,取消了退火工序。
3.原环评中热镀锌工序中除油采用石墨乳浸渍除油工艺,实际浸渍除油工艺由石墨乳改为菜油。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电力标准件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2)第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镀锌废气水喷淋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酸洗废气碱喷淋处理设施出口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雾废气净化器出口油雾最大值为2.45mg/m3。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控制的要求;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新改扩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pH值、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锌等浓度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铁指标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2013))表1中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总量控制
项目COD、氨氮和颗粒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电力标准件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COD、氨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经整改存在问题后方可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1月21日-2月21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衢州振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