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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09-2025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43942号-1发布时间:2022-05-18
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水洗生产线智能化控制与蒸发效率提升等综合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飞灰水洗生产线智能化控制与蒸发效率提升等综合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均为江山虎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下南塘58号。2020年5月,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废物类别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2-18),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为提高原料飞灰的贮存、提升改造现有办公系统和生产线的智能化控制水平及废水处理系统能力,公司投资5328万元,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建设飞灰水洗生产线智能化控制与蒸发效率提升等综合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厂区内的4只混凝土圆筒库改造为飞灰圆筒库(用于提升原料飞灰的贮存能力),并利用现有存量土地新建一幢中控与办公综合楼(用于改造提升飞灰水洗生产线智能化控制系统,占地面积205m2,建筑面积615m2)、新建一幢废水蒸发系统厂房(用于提升废水处理能力,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640.5m2、建筑面积 2808.78m2,二期占地面积508.5m2、建筑面积2542.5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2月22日,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012-330881-07-02-353063;企业于2021年3月委托浙江天奕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水洗生产线智能化控制与蒸发效率提升等综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于2021年3月15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江环建[2021]19号。
2022年1月20日企业更新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881MA2DJ73B4F001V。
该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建成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3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2万元,占总投资的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公司飞灰水洗生产线智能化控制与蒸发效率提升等综合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中新建一幢中控与办公综合楼、一幢蒸发系统厂房,改造厂区内4只飞灰圆筒库,垃圾飞灰水洗处理12万t/a的能力不变,实际建设内容符合环评内容,为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为匹配污水处理能力,实际生产中飞灰水洗除硫反应池与污泥压滤机之间增加了一台卧螺离心机,不影响实际产能。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水洗生产线智能化控制与蒸发效率提升等综合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1)第52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圆筒库飞灰储存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6#排口所测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袋装灰输送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7#排口所测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控制的要求;氨和臭气浓度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新改扩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中pH值、氨氮、氯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溶解性固体总量等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的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总量控制
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灰水洗生产线智能化控制与蒸发效率提升等综合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5月18日-6月18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