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森家俬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高档出口家具生产 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7

浙江金森家俬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高档出口家具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47日,浙江金森家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 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2万套高档出口家具生 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金森家有限 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 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617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红泰家俬有限公司为家具生产企业,原先实施年产36000套 高档家具项目,由于公司经营不善,位于常山县金川街道新都东大 道198号的厂区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为此,浙江金森家倔有限公司投 资5000万元,拍卖获得该厂区,并购置砂带机、喷漆房等设备,实 施年产2万套高档出口家具生产线项目。

2.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6年9月19日,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 小组办公室出具了决策会议纪要(常工投纪要【2016】23号),原则 同意项目落地常山工业园区常山县金川街道新都东大道198号原浙 江红泰家俶有限公司厂区内(原立项文件为租赁该厂区,后企业拍卖 得该厂区的产权,项目建设地址未变化);2020年1月16 0,常山 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

2020-330822-21-03-102558); 2020年7月企业委托宁波中善工程设 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0年7月13日衢州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对该项目环评承诺备案表进行了备案(衢环常 建备20201009 号)。

企业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为: 91330822MA28F7JE45001Qo

该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年产2万套高档出口家具生产线项目,实际 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 变化:

1、环评中要求水帘废水及喷淋废水经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 后纳管,进入常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际生产中水帘废水、喷淋水 废水釆用添加A/B漆雾凝聚剂,漆渣定期打捞,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 废气喷淋,无法回用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无污 泥产生。

2、环评中水性漆有机废气通过水帘+过滤棉吸附联合装置除漆雾 收集,经水喷淋塔进行净化处置,处置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实际 水性漆喷漆与UV漆喷漆、油性漆喷漆一起收集后经水帘喷淋除漆雾 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法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髙排气筒1#排放。

3、环评中打磨粉尘经收集后于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15米高排气 筒排放。实际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沉淀池,沉淀物作为漆渣 处理。

4、实际企业未设食堂,因此无食堂油烟废气产生。

5、环评中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实际废润滑油定期 添加生产设备,不产生。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 办环评函〔2020) 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有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水帘废水、喷淋水废水釆用添加A/B漆雾凝聚剂,漆渣定期 打捞,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废气喷淋,无法回用时作为危废委托有资 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 污水网管,送常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喷漆有机废气、晾干废气、打磨 粉尘、拼版组装废气。

其中木加工粉尘收集后经中央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由15米 排气筒2#高空排放。

油性漆喷漆、水性漆喷漆、UV漆喷漆等有机废气均在喷漆房内 封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喷淋除漆雾后再经活性炭吸 +催化燃烧法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1#排放。

晾干废气与上述喷漆房废气一同经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 排放。

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沉淀池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沉淀物 作为漆渣处理。

拼版组装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打磨机、风机、泵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 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 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刨花、废木屑、粉尘灰、水性涂料 包装桶、打磨粉尘灰、油漆残渣、废过滤棉、油漆/白胶包装桶、水 帘废水和生活垃圾。

其中刨花、废木屑、粉尘灰委托江山华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 综合利用;水性涂料包装桶外卖综合利用;打磨粉尘灰、油漆残渣、 废过滤棉、油漆/白胶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浙江优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集处置;水帘废水暂未产生,待产生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设有危废暂存间(20m2),按照“防渗、防漏、防雨”的要 求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和标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排口中pH值、悬浮物、动植物油 和化学需氧量等浓度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MGB8978-1996) 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中央布袋除尘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 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苯系物、非甲烷总炷、乙酸酯类浓 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苯系物、非甲烷总姪和乙酸酯类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5. 9%.81. 39% 和 47. 4%o

厂界四周无组织非甲烷总煙、苯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浓 度指标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MDB33/2146-2018) 中表6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浓度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房门口非甲烷总炷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 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 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龙头山村郑胄国居民点)环境空气总悬 浮颗粒物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 级标准要求;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日均浓度符合《前苏联居住区标准》 (CH245-71)“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甲苯、二甲苯环境空气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 (HJ2. 2-2018)总附录D. 1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炷环境空气浓度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值环境浓度质量标准的 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 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敏感点(龙头山村郑胄国居民点)昼间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 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氨氮、颗粒物和VOCs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 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 家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 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 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基本落实了 “三同时"有关要求。

、验收结论

浙江金森家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高档出口家具生产线项目环 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 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 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 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 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 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要求。

公示期:2022617-2022717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金森家俬有限公司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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