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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博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2022年工作计划》、《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若干规定》、《2023年衢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等相关要求,压实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各重点单位须按要求开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制订用地土壤(地下水)监测方案。
依照上述要求,浙江衢州博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衢州博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3年6月)。
2023年6月19日,《浙江衢州博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通过评审,2023年9月,编制完成《浙江衢州博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本项目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1个表层样,1个深层样0.5-1.5m、1.5-3m、3-4.5m、3个样品,1个对照点),设置1个土壤平行样,共采集6个土壤样品。土壤监测项目为GB36600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pH、氯化物、石油烃(C10-C40)。
其中共计40项未检出项;pH、铜、镍、总砷、总汞、铅、镉、氯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共10项均检出。检出项中除pH、氯化物、氨氮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他项目铜、镍、总砷、总汞、铅、镉、石油烃(C10-C40)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设置1个地下水平行样,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本次监测点位地下水监测项目为GB/T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特征因子:甲醛、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项目共37项。其中地下水监测项目pH、浊度、色度、氨氮、甲醛、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硬度、耗氧量、氟化物、碘化物、氯离子、硫酸盐、石油烃C10-C4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固体总量、锌、铝、铁、锰、钠、六价铬共22项检出。其余15项关注污染物均未检出。
监测项目中,对照点的铝未达GB/T14848表1常规指标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特征因子:甲醛、石油烃C10-C40,无相关标准值,暂不进行评价,其他监测项目符合GB/T14848表1常规指标中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