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7

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印发 2023 年衢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衢环发[2023]23号),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名录中(序号427)

依照上述要求,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39月,报告编制完成。

一、土壤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13个土壤样品2个平行样

①GB36600-2018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全部符合GB36600-2018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符合GB36600-20182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特征污染物:氟化物,符合DB33/T892-201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值表A.1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

二、地下水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4地下水采样点(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5地下水样品1个平行样

①GB/T14848-20171常规指标35(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中的pH,符合GB/T14848-20171类限值。

GB/T14848-20171常规指标35(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中的铝,CS1平行样符合GB/T14848-20171限值,列为关注污染物,后续加强监测。

GB/T14848-20171常规指标35(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中的其他33项,全部符合GB/T14848-20171限值

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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