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环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7

松阳县环洁不锈钢水处理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3年丽水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松阳县环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在该名录中序号11

依照上述要求,松阳县环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松阳县环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3年9月,报告编制完成。

一、土壤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3个土壤样品。

①GB36600-2018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全部符合GB36600-2018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②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符合GB36600-2018表2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③特征污染物:氟化物,符合DB33/T892-201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值表A.1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

二、地下水

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2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2地下水样品。

①GB/T14848表1常规指标35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中的pH,符合GB/T148481中Ⅰ、Ⅱ、Ⅲ类限值。

GB/T14848表1常规指标35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中的其他33项,全部符合GB/T14848表1限值

GB/T14848表1常规指标35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中的铝,WO3点位符合GB/T14848表1限值,列为关注污染物,后续加强监测。

④特征污染物:镍,符合GB/T148482中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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