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钢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机械铸造件及加工生产线项目(固废、噪声部分) 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9

浙江德钢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机械铸造件及加工生产线项目(固废、噪声部分)

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2023925日,浙江钢机械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10000吨机械铸造件及加工生产线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钢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德钢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常山县工业园区浙江名钢阀业有限公司厂区,2015公司投资2200万元,利用浙江名钢阀业有限公司厂房、研发楼3890m2,购置发泡机、中频炉、抛丸机等生产设备,从事机械铸件生产加工,实施年产10000吨机械铸件及加工生产线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该项目于2014109月由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会议进行了项目决策咨询,2014 1023日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进行了项目备案;企业于201510月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德钢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机械铸件及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1211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原常山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文号为:常环建[2015]92号。

企业于2020116日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822307686174Q001X

该建设项目20161月开工建设,201611月建成试运行。

20188月企业组织并通过了项目废水、废气的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3. 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部分实际投资22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占总投资的5.30%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公司年产10000吨机械铸造件及加工生产线项目的固废、噪声环保设施部分,实际产能为年产5000吨,未达到设计产能,为项目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验收内容中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环评中要求草木灰送周边农户用于肥田,水膜除尘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布袋、废EPS泡沫和抛丸灰未提及实际草木灰、废布袋、废EPS泡沫、抛丸灰与污泥一起委托宁波众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中频炉、抛丸机、机加工等生产噪声。

企业采取了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布置;选用噪声低、效率高的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音;在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靠近围墙种植较高大的树木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2.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中频炉渣、除尘灰、草木灰、铸件边角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布袋、EPS泡沫、抛丸灰和生活垃圾。

其中铸件边角料收集后全部回炉用于生产;中频炉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废EPS泡沫、抛丸灰、污泥草木灰和废包装材料委托宁波众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4. 其他情况

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土地平整、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3标准限值的要求

西北侧叶姑岭村居民敏感点、夜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固废管理符合管理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浙江钢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机械铸造件及加工生产线项目(固废、噪声部分)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固废管理符合管理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噪声防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期:202310月9日-202311月9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德钢机械有限公司                                                                                    

                              2023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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