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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4年4月26日,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根据《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初步设计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天英村;
规模和内容: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选址位于桐庐县分水镇天英村,现状变电站东侧,前溪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0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包括中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生化处理组合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池、排放口、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风机房—配电间、综合楼及门卫等)。
建设内容为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能力为0.5万吨/日及1.5万吨/日污水量对应的污泥处理系统(以干污泥计2.4吨/天)。主要出水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设计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1年11月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1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备案号:(杭环桐备﹝2021﹞36号)。
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企业于2023年4月10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30122MA2AX2L416002U。2023年5月23日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企业主要废水为污水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包括污泥系统上清液及滤液等)、清洗水池污水、构筑物放空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等均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泵房,经提升后进入细格栅间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前溪。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臭气中主要成分为H2S、NH3,产生部位主要有污水的前处理部分和污泥处理部分,包括细格栅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污泥处理区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生物滴滤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同时对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底部增设防震垫,有效的减少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格栅渣、沉砂、脱水泥饼、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等。格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水泥饼经机械脱水后委托杭州桐庐桐琳固体废物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实验室废液、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
1. 废水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符合设计标准。总排口水质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标准。其他指标pH值、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粪大肠菌群、LAS、色度、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烷基汞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生物滴滤法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所测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3.噪声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调查结果
格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水泥饼经机械脱水后委托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实验室废液、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杭州桐庐桐琳固体废物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5.敏感点监测结果
(1)环境空气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敏感点5#姜家边自然村100号和6#天英村文化礼堂硫化氢、氨浓度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中的1h平均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相应的标准值。
(2)环境噪声
项目所在区域敏感点5#姜家边自然村100号和6#天英村文化礼堂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6.地表水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2天监测期间,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1000m,各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7.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及实际生产工况核算,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能够满足厂区现有审批文件中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按照环保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噪声,上下游地表水水质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控制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在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内。
六、验收结论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噪声、上下游地表水水质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控制要求,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26日
举报电话:卢晓 15958036388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