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0

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及

文件精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印发 2023 年衢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衢环发[2023]23号),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名录中

依照上述要求,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412月,编制完成《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含对照点),共采集5个土壤样品(1个平行样)。①GB36600-2018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全部符合GB36600-2018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符合GB36600-20182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特征污染物:氟化物,符合DB33/T892-201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值表A.1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

自行监测过程中,由于企业现场施工,地下水井遭到破坏,无法采集地下水样2025年企业新项目落成,将重新编制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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